近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因孩子打架引发的网络名誉权纠纷。在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原本对簿公堂的两位年轻母亲当庭握手言和。一案调解,既明晰了网络言行的法律红线,也让两个孩子未来的成长环境重回和谐。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24日19时许,张萍与李慧两人在孩子玩耍时发生矛盾并推搡。两位母亲目睹孩子打架后介入,很快由言语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警方到场后依法进行了处理。当晚9时许,李慧将拍摄的带有张萍肖像的争执视频发布至公共平台,且未作任何遮挡处理,还将张萍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孩子姓名一并公开发布。视频迅速扩散,被多人浏览、转发和评论。次日凌晨2时许,警方联系李慧删除视频;清晨7时许,李慧再次将视频上传,直至上午11时才最终删除。其间,张萍得知后情绪激动,通过私信对李慧进行了辱骂。张萍认为李慧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起诉至鼎城法院。
调解过程
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在事发地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承办法官稳住双方情绪,引导她们理性表达,同时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层层展开疏导。

“网络发言有边界,上传视频需谨慎。”法官明确告知李慧,在未经同意且未做任何遮蔽的情况下,将张萍的个人信息及孩子姓名上传公共平台,已超出合理边界,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你本是这场网络风波里的受害者,本该据实维权、理性发声。倘若以辱骂还击,逞一时口舌之利,只会让矛盾持续发酵。”面对张萍,法官这样说道。
“两个孩子同在一所幼儿园,你们虽非邻里,却因孩子有着割不断的交集。换位想一下,孩子每天走进幼儿园,若感受到的是两个家庭的对立,他们又如何安心成长?“请你们再想一想,如果自己的信息被这样随意曝光,会是什么感受?”
经过耐心疏导,原本各执一词的双方低下了头,均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慧赔偿张萍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在公共平台发布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内容。协议签署后,李慧当庭付清了赔偿款。
法官提醒,网络虽是虚拟空间,但并非“法外之地”,更不能成为侮辱、贬损、诋毁他人的“特殊空间”。人与人相处难免产生小摩擦,切勿把网络当作情绪的“出气筒”。遭遇矛盾请放平心态,通过正规渠道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守住法律与道德的红线。(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赵娜
一审:胡蔓
二审:刘宏远
三审:陈世杨
来源:鼎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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